二氧化碳對環境的危害和應對措施
發布時間:2020-03-29 01:34:00
一、二氧化碳對環境危害
1、天然的溫室效應:大氣中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在強烈吸收地面長波輻射后能向地面輻射出波長更長的長波輻射,對地面起到了保溫作用。
2、增強的溫室效應:自工業革命以來,由于人類活動排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使得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急劇升高,結果造成溫室效應日益增強。 據統計,工業化以前全球年均大氣二氧化碳濃度為278ppm(1ppm為百萬分之一),而2012年是全球年均大氣二氧化碳濃度為393.1ppm,到2014年4月,北半球大氣中月均二氧化碳濃度首次超過400ppm。
3、全球氣候變暖:大氣溫室效應的不斷加劇導致全球氣候變暖,產生一系列當今科學不可預測的全球性氣候問題。國際氣候變化經濟學報告中顯示,如果人類一直維持如今的生活方式,到2100年,全球平均氣溫將有50%的可能會上升4℃。如果全球氣溫上升4℃,地球南北極的冰川就會融化,海平面因此將上升,全世界40多個島嶼國家和界人口最集中的沿海大城市都將面臨淹沒的危險,全球數千萬人的生活將會面臨危機,甚至產生全球性的生態平衡紊亂,最終導致全球發生大規模的遷移和沖突。
二、人類的應對措施
1、低碳生活:盡量減少生活作息時所耗用的能量要,從而減低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對大氣的污染,減緩生態惡化。
2、CCS技術:CCS技術,即二氧化碳捕集與封存(CarbonDioxideCapture and Storage,縮寫:CCS)技術,是短期之內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最重要的技術之一,指的是通過碳捕集技術,將工業和有關能源產業所產生的二氧化碳分離出來,再通過儲存手段,將其輸送并封存到海底或地下等與大氣隔絕的地方。
3、國際法律:1992年6月在巴西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有153個國家簽署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此公約自1994年3月起有效,已有176個締約方(截至2015年2月); 1997年12月,由《聯合同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參加國出席的會議在日本京都召開,會議制定了《京都議定書》,作為《聯合同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補充條款,此條約自2005年2月16日起有效,已有183個締約方(截至2009年2月);2015年11月30日—12月11日,在巴黎舉行的《聯合同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1次締約方大會暨《京都議定書》第11次締約方大會上,來自195個國家的代表一致通過了《〈聯臺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巴黎協定》(《巴黎協定》)。
1、天然的溫室效應:大氣中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在強烈吸收地面長波輻射后能向地面輻射出波長更長的長波輻射,對地面起到了保溫作用。
2、增強的溫室效應:自工業革命以來,由于人類活動排放了大量的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使得大氣中溫室氣體的濃度急劇升高,結果造成溫室效應日益增強。 據統計,工業化以前全球年均大氣二氧化碳濃度為278ppm(1ppm為百萬分之一),而2012年是全球年均大氣二氧化碳濃度為393.1ppm,到2014年4月,北半球大氣中月均二氧化碳濃度首次超過400ppm。
3、全球氣候變暖:大氣溫室效應的不斷加劇導致全球氣候變暖,產生一系列當今科學不可預測的全球性氣候問題。國際氣候變化經濟學報告中顯示,如果人類一直維持如今的生活方式,到2100年,全球平均氣溫將有50%的可能會上升4℃。如果全球氣溫上升4℃,地球南北極的冰川就會融化,海平面因此將上升,全世界40多個島嶼國家和界人口最集中的沿海大城市都將面臨淹沒的危險,全球數千萬人的生活將會面臨危機,甚至產生全球性的生態平衡紊亂,最終導致全球發生大規模的遷移和沖突。
二、人類的應對措施
1、低碳生活:盡量減少生活作息時所耗用的能量要,從而減低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對大氣的污染,減緩生態惡化。
2、CCS技術:CCS技術,即二氧化碳捕集與封存(CarbonDioxideCapture and Storage,縮寫:CCS)技術,是短期之內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最重要的技術之一,指的是通過碳捕集技術,將工業和有關能源產業所產生的二氧化碳分離出來,再通過儲存手段,將其輸送并封存到海底或地下等與大氣隔絕的地方。
3、國際法律:1992年6月在巴西舉行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有153個國家簽署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此公約自1994年3月起有效,已有176個締約方(截至2015年2月); 1997年12月,由《聯合同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參加國出席的會議在日本京都召開,會議制定了《京都議定書》,作為《聯合同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補充條款,此條約自2005年2月16日起有效,已有183個締約方(截至2009年2月);2015年11月30日—12月11日,在巴黎舉行的《聯合同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1次締約方大會暨《京都議定書》第11次締約方大會上,來自195個國家的代表一致通過了《〈聯臺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巴黎協定》(《巴黎協定》)。